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很大一部分,都是有对有错的。即使是那些没有明确的对错的事情,通常也有较合乎社会主流看法和较不合乎社会主流看法的区别。此外还有聪明和愚蠢的区别,还有相对于个人是有利还是有害的区别。
最近看了一个事情。我常去的一个台湾论坛上发生了个事情。一个坛友,因为被别人恶语相向,心有不甘,便伪造了在台湾到派出所报案所要填的三联单,以“妨害名誉,已经提告”来吓唬别人。结果被别人揭发到了警察那里,因为伪造文书而被捕了。台湾法律对伪造文书处罚还是很严厉的,所以大概是要坐牢。
我昨天花了一点时间看了一下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两个感想:一,被抓的这位网友确实EQ太低;二,该论坛坛友里有些人的EQ也很低。
一个例子是:在该网友威胁说自己要提起告诉的时候,回帖的坛友不仅没有劝楼主放弃这个想法,反而是说一些“快去吧”,“等你啊”,“我好怕啊”这样于事无补的话。
这位网民的行为的确是有错。但这是不是就能让其他一些人的责任彻底消失呢?我觉得不能。
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得理不饶人”。有些坛友的做法差不多就是如此。
如果用英文说,我觉得abusing rightness是一个好的翻译。
正确的东西的正确性是有大小的。因此有界限。走出这个界限,正确性也无法justify行为了。
按照我自己的逻辑:凡事最重要的无非是一个理。既然理都已经被你得到了,还有什么必要继续把别的东西也拿过来呢?剩勇经常也不必追穷寇的。留一点余地,留一个念想,不也是很好的事情么?就连the name of God都可能被abuse,遑论rightness了。所以要小心。要留意。要提醒自己。
Wednesday, September 09, 2009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