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疆的问题很热。大家都在谈论。但其实真正拿出解决办法的人并不多。也就是并没有多少建设性。我想提出一个小的政治上的建议。
新疆和西藏都是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区”存在的。但现在这两个地方的政治制度,和内地有多大区别呢?我觉得似乎不很大。那么这个“自治区”的含义在哪里呢?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自治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在自治机关里,优先任用自治民族人员。在人大中,代表比例要向少数民族倾斜。基础教育可以包含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此外,国家财政、计划生育等政策上,向自治区倾斜。
最重要的政治体制上,和其他省级地区没有什么区别。自治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属于国务院。
民族问题是无可回避的。是必然存在的。而且在可遇见的将来也会继续存在。所以重点是如何妥协。如何把民族问题拉进日常的政治生活轨道,而不是变成街头政治甚至暴力。让大家坐在桌子前面,用话语谈判。而不是用石块、木棒或催泪瓦斯、橡胶子弹谈判。
If you can't beat it, join it. Or let it join you.
不要让少数民族变成反对中国目前政治制度的团体。而是变成这个政治制度的一部分。那么他们就必然变成这个制度的捍卫者了。
所以要点是要给出他们进入既有的政治制度的途径。但我们知道:这个途径决不可能是人大。
我的看法是:稳定是最关键的问题。为了稳定,北京必须准备做出一些他们所不喜欢的选择。必须做出妥协。
我们都知道:少数民族人群拥有汉族人所无法比拟的民族凝聚力。这种民族凝聚力在适当的时候和引导下,就可以变成巨大的政治力量。而这种凝聚力是不太可能在可见的未来被瓦解的。那么问题就很简单了:这种政治力量,到底是被国外的人掌握好,还是被国内的人掌握好呢?我想答案很清楚。
The International里面,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If you're in a situation where there are no way out, what do you do?
You go deeper in.
Friday, July 1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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