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18, 2008

一则关于义和利关系的小故事

这个故事在网络上流传很广。具体来源我尚没有看到。但是觉得大概是符合孔子一贯的想法的。应该是确实的吧。

那是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側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在这个时候放上一则这样的小故事,大概都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吧?

在年初的雪灾和目前的震灾救灾期间,我们都看到了一种很不好的趋势。即捐赠变成一种政治和公关活动。捐赠不再是爱心的表示。而是变成“不捐不好”,甚至“捐多捐少都不好”的政治行为。

我的建议是:取消所有实名的捐赠。包括各种组织形式的捐赠。比如公司,机关单位内部组织的捐赠。当然所有企业和团体的捐赠也都不应该留名。捐赠作为一种完全匿名的行为。

延伸出去,我必须要说:中国人这么几千以来,都没有什么变化。很遗憾的。中国人经历了悲剧的命运。但他们并没有认真的思考: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切。于是还是继续自己悲剧的命运。

2 comments:

sugoiwalker said...

中大奖的时候中国人通常都是不吭不响的,甚至乔装打扮的去匿名领奖...但说道捐款,就一定不能做无名英雄了。捐的多点自然很有面子。一时间,定义“爱国者”不再靠满腔的热粪了,而改用满口袋银元了...

最后,

希望政府也能搞个支援缅甸灾民的捐款。
如果下次台湾地震(呸呸呸),大陆也不要阻拦救援物资了上岛了。
如果日本地震(呸呸呸),拍巴掌叫好的无良网民能减少到50%以下就好了。
谈论到达尔富尔人道危机的时候,请你们TMD也不要发表什么国家利益至上之类的缺德言论了!

Joe said...

孔子家语·致思:
鲁国之法,赎人臣妾于诸侯者,皆取金于府。子贡赎之,辞而不取金。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以施之于百姓,非独适身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赎人受金则为不廉,则何以相赎乎?自今以后,鲁人不复赎人于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