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很关心的一件事情是:中国政府的合法性从何而来?
在皇权,共产主义在中国已经破产,而民主尚未形成的时候,我们看到一件奇怪的事情:中国政府目前处在一个缺乏合法性授权的位置上。皇权天授和共产主义理论固然已经不能为之所用。而仅仅是所谓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说法也不足以停止人们对该政权合法性的怀疑。如果这个政权是建立在暴力之上,那么任何用暴力推翻该政权的行为也理所当然地应被视为正当。
这是中共政府目前的最大困难。邓小平曾经做过解决这个问题的努力。对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共产主义阵营国家的溃败,他说:“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工资增长被通货膨胀抵消,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如果经济发展老是停留在低速度,生活水平就很难提高。人民现在为什么还拥护我们?”。在南巡讲话中,他把话说得非常清楚了:“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我想这里面的涵义,大家都可以看得出来。
康晓光的文章里面对这个问题做了很多的讨论。当然,他其实主要也是在复述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的论点。Huntington对政府的合法性做了详细的叙述。他说:“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威权政权几乎毫无例外地被迫去把政绩当作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之一,如果不是唯一来源的话”。在中国,1978年之后的改革,实际上就是中共将经济发展作为合法性的最主要来源的一个过程。
亨廷顿同时提到了“反面合法性”这个概念。典型的例子是俄国对于中国的影响。俄国的“激进式改革”和“休克疗法”现在看来是无可辩驳的失败。而这种失败,相对也给了中共政府目前的“渐进式改革”以合法性。甚至是给了整个中共政权以合法性。
不得不说,这两种合法性,很大程度上是被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了。不仅仅是普通民众,当然也不仅仅是从改革中收益巨大的富人阶层,更重要的是知识分子阶层。新左派的出现(也包括极左思潮的复兴)就是知识精英们对这种合法性的接受的证据。
在今天的中国,知识精英,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掌握了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经济资源和话语权。而这三个精英阶层,应该在某种程度上和彼此,以及和政府,达成了一致。政府默认了他们所控制的资源。对于经济精英们,政府给予他们足够的赚钱的途径。政府保证了他们的财路,只要他们不涉及政治。而他们也十分明智的选择远离政治。俄罗斯的一些经济寡头们的下场已经给了他们足够的教育了。对于政治精英,政府给了他们相当的特权和腐败的可能。官员们的权钱交易事实上是被默许的。而陈良余之流,估计是没有人认为他们是因为腐败而落马的吧?他们的失败完全是政治上的失败。
对于知识精英,情况更有趣一点。仅就目前占主流的新左派和保守派来说。他们的见解应该说和政府的观点并没有明显的分离。如果说有分离的话,那么也是他们走得更远一些,政府落在了后面。但是应该是在同一条路上的。新左派是如此。保守派的话,下面会谈到。也差不多如此。
这种思潮最容易让人想到的原因是:知识分子被政府影响,压制或控制了。这在目前的中国不能说一点道理没有。但是知识分子天生是难以控制的。他们的思想天生是自由的。而目前的中国社会的信息管制远没有严厉到让知识分子无从获得他们想要获得的信息的地步。那么真正重要的原因是什么呢?就是上面所说的,政绩合法性和反面合法性被知识分子所接受了。
不仅是俄罗斯。包括拉美,东南亚在内的许多国家,其民主化改革都并不成功。甚至是失败的。而他们国内的左派政府的上台和左派思潮的兴起,事实上是给中国的知识分子以许多的启示。我甚至觉得,不妨给这种左派思潮起一个名字:“第二次共产主义运动”。很酷,不是么?
“政绩合法性”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当经济遇到问题,无法发展的话,那么政府的合法性就会进入一个很尴尬的位置。而市场经济,从来就不是会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太多的东西会导致经济发展的停止甚至倒退。当然,中共不想把政府的合法性完全寄托在经济发展上面。那么,除了政绩合法性之外,还有什么可以依赖的政府合法性来源呢?
在近几年的发展中,我看到的变化是:中国政府新的政府合法性选择是民族主义。民族主义应该说从来没有完全被中国人抛弃过。但是在毛泽东的时代,提出民族主义的主张在政治上是非常错误的。只有“阶级斗争”才是政治上正确的。而民族主义被作为政府合法性的新选择,我觉得似乎已经是大多数对中国政治有所观察的人所公认的了。
这个改变,如果说有那么一个标志型的一刻的话,就是十六大中所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事实上就是在标明中共终于抛弃了作为一个“共产主义政党”和一个“社会主义政党”的身份,而变为一个“中国的政党”和“中华民族的政党”。至于是不是“汉民族的政党”,我就不太清楚了。“共产主义政党”,在这样一个已经没有什么共产主义者的国家中,当然无法代表什么人。但“中国的政党”则完全不同。中国人对自己基本文化和民族的认知还是明确的。因此,中共由此获得了一个“中华民族的守卫者”和“中国利益的守卫者”的身份。作为一个政府的合法性,这是很足够了。
不仅是政府合法性,民族主义现在似乎也变成了中国社会内部弥合分歧,控制矛盾的一个工具。而这也确实没什么“中国特色”可言。向民族主义的回归,几乎是所有国家在面对困境时的共同选择。从Adolf Hitler到《日本可以说不》,莫不如是。但是民族主义是一个不太好控制的工具。虽然它有的时候十分有效。因为民族主义正如人的自私和贪婪一样,可以作为非常好的激励工具,但非常容易过火。即从“利人利己”,发展到“损人利己”,甚至是“损人不利己”。也就是极端民族主义。而事实上,在中国最近几年的政治现实中,我们确实也看到了一些民主主义思潮因为缺乏控制,而造成对政府行为的不利影响。以致于政府需要对这种主要由他们发起的思潮进行控制。
回到之前所说的政绩合法性。之前仅仅谈到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政绩合法性。我们都知道,政绩不仅是GDP的增加。从“科学发展观”,“全面小康社会”等提法中,我们已经看到,中国政府现在正在将社会公平作为和经济总量发展并列,甚至更靠前的政绩目标。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之外,中国政府现在正在把社会发展作为政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患贫,患不均”。而在中国近30年的高速经济发展之后,社会的不平等也的确到了一个令人不安的地步了。中国的社会发展,一大目标就是降低这种不平等。当然,这会损害到许多既得利益者和精英阶层的利益。但我相信,他们没有能力反抗政府的这种行为。他们只能把吃进去的东西吐出来。
原因很简单:他们没有政治资本。他们缺乏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政府对一些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给予制裁(无论这种制裁是否合法,当然,它很可能是合法的),我想不会引起多数民众的反对。刚好相反,这种做法更可能获得民众的支持和称赞。这就是中国政府对中国社会所作的治理方法:分而治之。
民众和精英,在目前的中国来说,都是软弱的。民众固然没有精英所拥有的经济势力和社会资源,但精英阶层也缺乏民众所有的政治资源。在民众和精英阶层的对抗中,政府是最大的得益者。
对于民族主义以及它和新疆,西藏问题以及台湾问题的关系,在这里因为篇幅问题,无法展开。简单的说:国家和民族概念经常不是重合的。不同的民族可能组合成为一个国家,而同一个民族也经常可以分离成不同的国家。因为国家的根本心理基础,是人群的共同回忆和共同利益的结合。
在一个威权国家中,政绩合法性和民族主义是最可靠的合法性来源。而中国政府做出的选择也正是这两个选择。
上面这些思考,当然首先是来自于最近看的几篇康晓光的文章。当然也有和别人聊天的过程中所得到的启发。再次还是特别要感谢一下给了我其他的朋友们吧。我发现我现在已经慢慢不会在安静和孤独中思考了。很糟糕的变化。
Saturday, April 1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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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我也看到了文字的变化——是语气上的变化。
这篇文章行文很平稳,很安静,像一个局外人般冷静。
第一次看,觉得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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