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6, 2008

好人和坏人

我忽然想到,也许这个blog并不是可以一直持续下去的。

当然,并不是说马上就会中止。但是也许不会一直持续下去。

我的想法是,如果我今后成为一个有一点影响和重要性的人的话,那么我在这里说的很多话,就是很不合适的话了。所以我必须在说话的时候避免说一些不适和的话。但是blog本身,不就是一种在网上不负责任的,自由的发表自己想法的方法么?如果不能这样的说话了的话,那么这里本身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吧?

这就是我的想法。当然,也许我永远不会成为一个有一点影响或重要性的人。但是以后的事情,总是说不太清楚的吧。

其实今天想说的事情是:很多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善恶观念的。这点我是如何知道的呢?

是看了一些讨论区之后知道的。不过并非中文讨论区。

很多人不太能听得进别人对自己国家或民族的批评。虽然这和他本人似乎没什么利益关系。这里还要重申:这里不限于中国人。

他们对于这种说法的经常会去辩驳。而他们辩驳经常用的一个办法就是:指出批评者本身也有值得批评的地方。正如中国人常说的:“说别人的时候先把自己屁股上的屎擦干净。”

这种对批评者的批评,其逻辑在很多地方已经被讨论了很多了。这种“因为你做了坏事,所以我也可以做”的逻辑的荒谬,也应该不需要我再说了。但更为荒谬的是,确实有很多人相信这个逻辑。

拿国内的情形做个例子。“大家都做,所以我做也是正常的”。当抓住一个人做坏事的时候,经常听到的辩解不就是如此么?“我被抓住,不过是运气不好罢了”;“为什么只抓我一个,不去抓别人呢?”

五十步笑一百步是愚蠢的。但是如果这个笑声给在前面的军官听见了,结果会如何呢?大概是会先开枪打死那个跑了100步的吧?先打死跑得远的,以免他跑出射程。然后打死那个跑了50步的。

所以说五十步笑百步,其愚蠢仅仅是对于那个跑了五十步的人来说。当然,对于那个跑了百步的人来说,估计不是愚蠢,而是倒霉了。但对于军官来说,大概觉得这种事情很好吧?起码举报了两个临阵脱逃的人。比那种一步不跑而说别人的来说,倒是更加有效率的。

他跑了五十步,并不说明你跑了百步就对了。无论多少在做,坏事就是坏事。所谓“法不责众”,不过是责不过来而已。比如如果大家都跑,那么军官的枪里估计是不会有足够的子弹的。

“好生恶死,乃是人之常情,无可责备的。”如果是这么说的话,那么也确实就没什么可以责备了。 事实上,这样说的话,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责备的了。道德不过是骗人的说法(不过这倒契合我一贯的观点)。所有事情都是事出有因,所有事情都是情非得已。

世界固然是一个糟糕的地方。人固然是一种糟糕的动物。但起码,人还是知道好坏,善恶之别的吧。就算自己正在做坏事,但是如果心里能知道“自己在做坏事”,那么起码是要比那些觉得自己这么做天经地义的人要好一点点吧?那样的人,我觉得似乎就已经失去了做人的基本资格了。

人可以不做好人。人不可以鄙视好人。

有的人觉得别人做了坏事,自然是可以聊以自慰的。如果别人做了好事,那也必然是伪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是无耻的卑鄙行为。在他们看来,似乎人人都应该损人利己。这其实是不是也是说明了他们自己的性格呢?他们认为别人伪善,是因为他们自己根本没有“善良”这一概念。他们认为别人永远是在做坏事,是因为他们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好事。

遗憾的是,这种庸俗实用主义现在似乎市场越来越大了。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世界本无“正义”、“善良”,剩下的只有丛林法则和你死我活。

其实我觉得那种人并非是坏人。仅仅是一些失去了善恶观念的人。我是真正的坏人。

我做坏事从来没有犹豫。我也从来不打算去合理化我做的事情。我就是在做坏事。如果我需要的话,我当然可以不说我想说的事情。我甚至可以说谎。而且我不会有丝毫的内疚。甚至在之后,情势变了,我也不会承认我所作的坏事。仅仅是因为那样更加坏。我做坏事仅仅因为我是坏人。

承认自己做错的事情是一种勇气。而当那些事情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的时候,也许所需要的勇气会少一些?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么勇气还真的是一种非常稀少的品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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